随着上周末多架歼-15量产型上舰起降的官方图片曝光,组建近两年的中国海军第一支舰载航空兵部队的身影也逐渐清晰(之前我军的舰载直升机编制在岸基航空兵,随任务分配到战舰上)。

海航舰载航空兵第1联队于2013年5月组建,“联队”一词系中央电视台报道中提到。该联队属于师级单位,分为装备歼-15的舰载战斗机部队,装备直-18/F/ J运输/反潜/预警直升机以及直-9搜救警戒直升机的舰载直升机部队,以及用于岸基配套训练的教练-9G教练机部队和机务保障部队。

目前舰载航空兵联队长为张少兵海军大校(曾任“海空雄鹰团”团长),副联队长为“舰载机英雄试飞员”戴明盟海军大校,政委为原海军政治部干部部副部长赵云峰海军大校(这意味着挑选人员的优先权)。全联队官兵也是精挑细选,其中近三分之一来自海军航空兵“海空雄鹰团”。

这些舰载战斗机飞行员的小时数均达到四位数,其中三代机飞行小时数也在500以上。但能开好飞机的飞行员远不等于是合格的舰载机飞行员,通过筛选后,他们将在海军大连舰艇学院进行航母舰员资格培训,在考核合格后随舰驻训生活实习,并取得相关证书之后,才能开始最重要的上舰考核。

由于甲板面积更大,单机起降难度比在驱护舰上还要低些,舰载直升机部队形成规模的速度要更快一些。直-9警戒直升机是现成的,直-18系列舰载直升机也已陆续开始交付,对于直升机部队来说,训练重点已经到了对多机出动的练习,以及对预警/反潜直升机上设备的掌握运用这些进阶阶段。

所以相比之下,舰载战斗机飞行员的培养更加值得关注,在2013年5月首批5人拿到歼-15“驾照”,标志舰载航空兵联队成立之后,第二批8名舰载机飞行员于2014年5-6月完成了在岸基训练基地的模拟滑跃起飞和拦阻着陆,并随10-11月“辽宁”舰出海时拿到了歼-15的第二批“驾照”。

作为中国海军新生力量的代表,他们极有可能在9月3日的阅兵式上出现。日本海军的“一航战”曾在淞沪战役中对中国军民犯下过累累罪行;在“一航战”折戟沉沙70年后,中国海军舰载航空兵可能将在这一历史时刻公开亮相,它会成为亚洲历史上第二支能和美国较量的舰载航空兵力量么?

相信很多人都关注中美两国舰载机主力歼-15和F/A-18E/F的性能孰优孰劣。我简单说几个方面:比低速转圈时,体格更大,推重比略低的歼-15确实在敏捷性上略有不如,但这一劣势将随速度增加而缩小甚至反转,“超级大黄蜂”在格斗中的真正优势还是在于AIM-9X和JHMCS的组合。

不过射程更大的PL-10四代格斗弹也已经研制成功,并在歼-16和歼-20上开始了挂载试飞。体格较大的该弹动力充沛,具备两位数射程的不可逃逸区和50个G以上的最大过载,而且完全可以应用在歼-15上。但能否发挥出其优秀的大离轴射击能力,也要看配套的国产头盔显示器性能如何。

对于舰载战斗机而言,“御敌于国门之外”的高速截击性能是一个永远重要的指标——而这正是部分美国海军官员对F-14退役感到不满的一大原因,无论是F/A-18E/F还是F-35C都无法让他们认为能在这方面取代F-14。而美军缺乏超远程空空导弹的问题更加凸显了F/A-18E/F的这一缺陷。

虽然歼-15的推重比并不占优势,但气动设计上的优势仍使其在跨音速和超音速加速能力上优于“超级大黄蜂”,使得其高速截击性能要更好,更快到达发射阵位,在使用相等技术水平的火控雷达和超视距导弹,并具备相当的电子对抗水准的时候,歼-15理论上在超视距空战中会更占上风。

“超级大黄蜂”依靠APG-79有源相控阵雷达+AIM-120D的超视距空战组合,在不考虑外界支援的条件下,虽说也没到能在超视距作战占据压倒性优势的地步,但这种技术优势仍能有效弥补飞机本身截击性能上和歼-15的差距。所以我国需要在歼-15的后续改型上优先消除航电武器领域的代差。

歼-11D和歼-16已经证明了我国有能力在歼-11系列战机上装载有源相控阵雷达,但在中远程空空导弹方面,虽然在歼-20和歼-11B上我们看到了PL-12的改进型在试验,但诸如“流星”这类远程空空导弹的扩散使得歼-15需要尽早装备传说中的PL-21这类型冲压动力空空导弹才能与之对应。

我强调超视距空战的意义,并不是说现代空战就不需要近距格斗了,也确实没有任何一种中距弹能做到百分百的杀伤。但是尽可能延长不可逃逸区,提高毁伤概率,使敌机即使侥幸躲过导弹进入格斗也处于能量上的不利态势,提高空战获胜的几率,仍然是超视距空空导弹的价值所在。

由于现阶段舰载航空兵仍以洋上防空作战为主,因此,歼-15尚不如F/A-18E/F那般琳琅满目的对地对海攻击武器并不是太大的问题。而挂载条件良好的歼-15虽说在滑跃起飞模式下虽然载重稍受影响,但用于高强度防空作战(可以满挂空空弹并满油起飞)和中低强度对海对陆打击也完全足够。

歼-15未来的改进型并不需要对气动外形做出大改,使用更大推力的发动机,以期通过提高推重比进一步加长其超视距空战性能这块“长板”,弥补低速盘旋性能的“短板”将是改进的重点。如果能够使用加力推力达到140-150千牛的发动机,歼-15改将成为四代舰载机服役前的最佳过渡选择。

目前歼-15定型批首批1X架飞机已于去年全部交付完毕,根据使用经验对部分设备进行小改的第二批次歼-15也于今年开始生产交付。虽然沈阳飞机制造厂面临着多个型号挤占生产能力的问题,但作为海军最重点装备型号,歼-15的生产速度还是能够保证不会出现“人才等装备”的情况的。

所以在歼-15改进型乃至四代舰载机服役前,第一联队还是要通过现有的歼-15培养人才的。现有的十几位飞行员将成为飞行教官培养后续舰载机飞行员,以做到在下一艘航母服役前其配套的舰载机和飞行员均能就位,快速形成战斗力。预计在未来几年里,“辽宁”舰出海的次数会更加频繁。

不过眼下还是只能靠教练-9H进行岸基模拟训练,最关键的着舰训练,还是要靠学员自己驾驶歼-15在“辽宁”舰上完成。其实以我的看法,在歼-15S服役前,不如使用飞行特性更加接近的歼-11BS战斗机进行岸基训练过渡(没有真正装备苏-33UB的俄罗斯海军航空兵也在使用苏-27UB)。

说到舰载教练机的型号选择,这就要说到另一个15——L-15,自用型被称作教练-10。从气动外形上粗略看去,升力系数高,具备优秀大迎角飞行性能,采用电传操纵系统响应性优异的教练-10具备成为一款优秀舰载教练机的基本条件,远胜于目前受条件所限,怎么改也很难上舰的教练-9H。

但教练-10海军版的构想一直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使得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里,中国海军除了目前的教练-9G这种只能用于岸基模拟训练的代用品之外,也只能靠歼-15S这种复杂昂贵的双座舰载战斗机进行真正的舰上起降训练,希望这种有点苦涩的“有钱任性”不要持续太久。

如果中国海军只满足于一两艘航母,使用歼-15S作“专职教练”倒也未尝不可。但如果中国海军立足于建立一支拥有多艘航母的大规模舰载航空兵力量的话(这自然也是我们所期待的),没有一定数量的专职舰载教练机培养出足够的航母飞行人才队伍,一旦在战争中遇到严重损失难以补充。

不过毕竟目前歼-15还仅仅满编了一半儿,舰载航空兵第一联队的故事才刚刚开始,相信中国海军舰载航空兵也绝不会停留在一个联队的水平上,它的未来发展还将出现更多的故事为我们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