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主持人毛威被爆夜总会包厢对小姐动手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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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ckwayn
时间:
2007-1-14 09:30
标题:
主持人毛威被爆夜总会包厢对小姐动手动脚
日前(1月9日),《毛威醉酒驾车依法当处拘留》一文在新民晚报A1-7版刊出后,一名自称“丽华皇宫夜总会”领班的网友昨日(1月10日)在新民网留言,称毛威近一年来经常光顾其所工作的夜总会,并且经常“找茬”、酗酒。
留言爆料毛威言行
这名网友自称名叫“罗青”,福建人,“在上海的丽华皇宫夜总会(广沅西路315号)做领班”,他提到,因此“工作接触的人比较多,也很杂,各路名人也遇到一些,但是像毛威这样人真是让我对主持人们的形象产生了怀疑和看法。”
他在新民网留言中说:“毛威近一年来经常到我们的夜总会,每次都很嚣张的大吵大嚷进门,生怕大厅的客人和接待人员不认识他。起初我们都把他当正常客人一样接待,毛威每次都找茬难为 我们的服务员和领班……更过份的是经常在包厢对小姐动手脚,灌酒,满口脏话,小姐被他吓跑,他就装做酒疯发作在走廊丢人乱喊乱叫,我们上前劝阻也被他侮辱训斥。我听其他服务生说毛威经常出没帝豪夜总会,天上人间等夜总会酗酒找女人,常常都是喝到关门,不醉不归。作为一个主持人,他在生活中的行为丑化了公众人物的形象……”
俱乐部称并无此人
在留言中,罗青称自己工作的场所为:广沅西路315号的丽华皇宫夜总会。但经过新民网调查,本市在广元西路315号有一间名为“丽花皇宫”的俱乐部。当记者致电这家俱乐部询问时,一位未透露姓名的男性工作人员称该俱乐部并没有名为“罗青”的员工,并且俱乐部也没有“领班”,只有一些服务人员。
新民网在调查时发现,这位罗青在新民网留言的同时,一位网名为“bench111”的网友也在天涯论坛的“传媒江湖”发表了内容完全一致的帖子。同时,新民网发现,该贴是此人在天涯论坛发表的唯一一贴,注册时间和发帖时间也是同一日;个人信息中的省份则为“安徽”而非福建。
作者:
webber
时间:
2007-1-14 15:22
我一直都不喜欢这个主持人觉得有点傻
作者:
xxgg8848
时间:
2007-1-14 19:45
在夜总会不对小姐动手动脚那去干吗啊!
作者:
vblackca
时间:
2007-1-15 12:00
因为人家是名人就喜欢拿出来炒作,名人也是人啊
作者:
李伟
时间:
2007-1-15 12:39
作为受人关注的艺人,应该收敛自己的行为
作者:
babysoni
时间:
2007-1-17 08:57
主持人的问题已经不是毛威一个人的问题了,这中间的混乱真是谁也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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