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5-6 23:50   只看TA 11楼
这事怕也就南方等少数的人敢上报,这不止是法盲,更是社会的弊病,中国没经历过类似文艺复兴的时期,五四也不过是匆匆而逝,人的价值和法律的价值一直没有被重视起来,在这两点达到之前崛起无疑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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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5-6 23:51   只看TA 12楼
所谓的共产主义就是这个样子,不顾个人死活,还冠冕堂皇的说集体利益高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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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sega 发表于 2010-5-6 23:55   只看TA 13楼

回复 9楼 的帖子

共产党是什么人?区区舆论也可以让他们走向成熟?按部就班的还能称为改革吗?
想要打到流氓,和他讲道理是没用的,只有用鲜血说话。如果有个饥渴的壮汉杀人狂要爆你菊花,你怎么办?和他讲道理?期待他能良心发现放过你?没用的。你可以舍弃尊严满足他,但事后他未必会留你活口,也可以先下手为强杀掉他,最多算个防卫过当。
共产党自己就说过,我们的政权是用鲜血换来的,想要夺走也要付出同样的代价。
历史的经验证明,变法永远不能救国。君子无用,能当开国皇帝的都是无耻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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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5-6 23:56   只看TA 14楼
说白了就是法制还不够健全,这就是咱老百姓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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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5-7 00:09   只看TA 15楼
感谢国家 感谢政府 党在国上 人在党上

杯具的源头来源自对洗具的过度期望  河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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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5-7 00:21   只看TA 16楼
根据无条件服从拆迁原则
他们没埋炸弹进行爆破拆迁就算客气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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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月娜娜 发表于 2010-5-7 09:47   只看TA 17楼
有钱能使鬼推磨,没钱就让磨推你,怎么感觉又回到万恶的旧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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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362 发表于 2010-5-7 11:14   只看TA 18楼
还有一个合法的征用民用物资    还有房子是土地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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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5-7 12:05   只看TA 19楼
这是天朝产物.你不懂的.不当官,就拿钱吧.没钱没权.就等着挨刮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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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5-7 12:21   只看TA 20楼
国家利益至上就能不顾老百姓的死活吗?国家补偿法迟迟不能实行,到底谁是国家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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